2010年7月20日16:15,一架特殊的飞机降落在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这也意味着国内首家以艺术机构命名的飞机——“国家大剧院号”顺利首航。
2007年12月24日,国家大剧院与海航集团旗下大新华航空奏响友好合作的序曲;2009年11月24日,海航集团与国家大剧院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国家大剧院授予了海航集团旗下的大新华航空、海南航空“国家大剧院战略合作伙伴”以及“国家大剧院指定航空公司”称号,意味着双方在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领域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签字仪式上,国家大剧院的陈平院长、王争鸣副院长、海航集团的陈峰董事长、王健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还共同为大新华航空“国家大剧院号”飞机命名。
2010年7月20日上午10时,海航“和谐之旅”文化盛典之海南航空“国家大剧院号”飞机命名仪式在海口美兰机场海航基地维修机库顺利举行。国家大剧院副院长王蒀荣,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于文勇,海南航空各部门干部员工代表出席了本次飞机命名暨首航仪式。
国家大剧院副院长王蒀荣表示,国家大剧院作为中国最高艺术殿堂之一,是传播中国文化、开展对外交流的重要舞台,承载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促进中外艺术交流的重任。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更好的为促进海内外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贡献力量。海南航空于文勇副总裁表示,海航集团已经发展成为以航空旅游、现代物流和现代金融服务为三大支柱的新型产业格局,业务涵盖航空、旅游、商业、物流、金融、机场管理、置业、绿色食品八大产业领域,可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全方位、一体化服务的大型企业集团。海航将以“现代化服务业综合运营商”的优质服务品牌为国家大剧院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便利与支持。
随后,海南航空于文勇副总裁向国家大剧院王蒀荣副院长赠送“国家大剧院号”飞机模型,两位领导共同启动了揭幕按钮,主席台的背景门缓缓向两边打开,一架喷绘有“国家大剧院号”的A330大型豪华宽体客机映入现场来宾的眼帘,独一无二的“国家大剧院号”飞机正式揭幕。
12:45,这架被赋予“文化传播大使”美名的“国家大剧院号”,带着双方合作的美好祝愿和宏伟愿景顺利启航,从海口飞往北京,也标志着海航集团与国家大剧院的战略合作翻开了新的篇章。与此同时,乘坐这次首航航班的旅客还获赠国家大剧院歌剧节集锦精美画册一本。
据了解,“国家大剧院号”为空客A330大型宽体客机,是海航集团客运飞机阵营中第二大的机型。能容纳250人左右的宽体客舱和智能化的视听设备能够为乘客提供舒适、宽敞的乘坐空间和高质量的影音服务。36个头等舱位拥有180度完全平躺的头等舱座椅、10.6英寸液晶屏、客舱娱乐系统、DVD点播系统,构成了豪华的头等舱乘坐体验。这些也为双方合作的“空中大剧院”提供了卓越的文化交流平台。更重要的是,“国家大剧院号”飞机所承担的主要是国际航线的飞行任务,拥有丰富的航线网络资源。它将担任文化艺术传播的飞行大使,通过自己的飞行旅程为中外文化交流和国际友好合作贡献一份力量。
国家大剧院和海航还将在多方面展开会员合作,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为双方会员提供高端、多元的优质服务。同时,双方还将在文化交流与文艺演出、音乐专业培训和艺术普及教育、慈航基金等社会公益项目、“空中大剧院”航机节目制作等多个领域展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