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院须知
(一)票务政策
1.门票价格:
全价票40元/人,半价票20元/人。
2.半价票适用条件:
(1)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老年证原件;
(2)在校学生(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凭本人学生证原件;
(3)现役军人凭本人军官证或军士证原件;
(4)“三八”妇女节当日,妇女享受门票半价优惠(仅现场购票适用);
(5)“六一”儿童节当日,14周岁(含)以下儿童免费参观,同行成年人一人享受半价优惠(仅现场购票适用)。
3.免费票适用条件(现场核验,无需预约):
(1)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儿童(需有成年人陪伴);
(2)离休人员凭本人离休证原件;
(3)军残人员凭本人军残证原件;
(4)残疾人凭本人残疾证原件;
(5)“八一”建军节当日,现役军人、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
(6)教师节当日,教师凭本人教师证原件。
4.每日参观时间为09:00-17:00(16:30停止换购票与入院参观,17:00清场)。每周一为闭馆日,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另行公告。参观当日场馆及展厅开放情况见官网或现场公示,部分场馆可能遇临时关闭情况。
5.参观票预售期为7天,预订人数有限,售完即止。
6.网络购票方式:观众可于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或“国家大剧院智慧管家”微信公众号(微信id:piao_ncpa;进入“剧院畅游”-“参观门票”)注册账号后,使用二代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于参观日16:00前进行预订及购票。
7.网络及现场购票均采取全员实名制,观众须提供身份证或相关证照信息方可购票。14周岁(含)以下儿童须由成年人代为购票,并与成年人同步核验入场。
8.每个证件(身份证/其他证件)每个参观日限购一张门票,每个订单最多可预订10人。预订信息均需如实填写,信息不符者将谢绝入场。港澳台人士、华人华侨、外籍人士等非二代身份证持有者,可使用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进行预约。团体购票须线上进行。
9.参观票在未出票未核验情况下,会于参观当日20:00前自动退款。已在剧院售票处出票的参观票无法退票及退款,已在检票口核验过的参观票无法退票及退款,同一订单下多张参观票中,已核验的票无法退票及退款,其余未核验的参观票可以退票及退款。(适用于新系统)(目前系统为:参观票在未核验未出票情况下,请于预订参观当日20点前退票退款,超时则无法退款。已在剧院票台出票的参观票无法退票及退款,已在检票口核验过的参观票无法退票及退款,同一订单下多张参观票已核验其中一张后,整个订单无法退票及退款。)
10.涉及退票退款等票务事宜,请购票人联系原购票渠道进行办理。如在国家大剧院官网或“国家大剧院智慧管家微信公众号”购票,可登录剧院官网个人账户,在“我的参观”—“参观票订单”中找到需要退款的订单(未出票未核验)进行退票退款操作。
11.退款预计最晚在申请退款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渠道退回。
12.会员相关票务政策:会员参观权益,参照《会员手册》执行。享有免费参观权益的会员,请于国家大剧院参观对外开放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或手机号至大剧院售票处兑换当日有效的参观票,凭会员卡与当日有效的参观票检票入场。参观权益每日限使用3次,兑换后不予退换。
13.官网票务热线:010-66550000,参观咨询电话:010-66550876
(二)入院规定
1.所有参观活动均从国家大剧院北门出入。进入剧院后,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请妥善保存个人贵重物品。
2.已预订参观票的观众,可持本人身份证件或购票二维码入院。如需打印纸质票,可至剧院大厅内东售票处窗口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购票二维码补打当日参观票。
3.醉酒者、衣冠仪容不整以及着奇装异服者(含行为举止违反公序良俗者等)以及无监护人陪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谢绝入内。
4.14周岁(含)以下儿童须在成年人陪伴下进入剧院。
5.禁止在标有禁拍标识的区域拍照,未经允许禁止使用闪光灯。
6.禁止携带自拍杆、反光板和支架类摄影器材进入剧院。
7.禁止携带《国家大剧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所列物品进入剧院,食品、饮料、水、生物、鲜花及电动代步工具等禁止入院。
8.除残疾人携带的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及工作犬外,其他动物禁止入院。携带服务犬及工作犬进入国家大剧院,须提前预约,以便剧院做好接待准备,确保各方面安全。
9. 如遇剧院举办重要活动,参观安排依照活动期间有关规定执行。
10.如有身体不适,建议停止参观。
二 、衣帽间寄存须知(此版本为场务部最新提供)
(一)所有物品寄存前须接受安检,未经过安检的物品不予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化学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详见《国家大剧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衣帽间不予寄存。
(二)衣帽间不予寄存食品、饮料,以及现金、首饰、易损易碎等贵重物品,照相、摄像、录音设备除外。
(三)观众应妥善保管寄存凭证。寄存物品凭号牌取回。寄存号牌如有丢失,应立即到衣帽间办理挂失并缴纳号牌工本费10元,若因寄存号牌丢失或未及时办理挂失导致所存物品被冒领,责任由寄存人承担。
(四)观众在取回寄存物品时,须与衣帽间工作人员当面点清物品,确认无误后再离开。离开后若发现问题,责任自行承担。
(五)寄存物品的保管时间为寄存时至当天清场结束。如有过时未取物品,请在周二至周日9:00-17:00拨打010-66550104与衣帽间联系。
三、参观行为规范
(一)剧场及展厅开放情况以当日公告为准,如遇临时关闭剧场或调整参观路线,请服从剧院方的管理与安排。
(二)剧院内非餐饮区禁止饮食。
(三)禁止乞讨、卖艺、打小旗、拉横幅,禁止散发、悬挂、粘贴广告,禁止集体组织粉丝应援、交换物料等行为,以及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或行为。
(四)请在开放区域有序参观,剧院内禁止翻越围栏、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攀爬躺卧、随意丢弃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五)爱护剧院公共设施和展品、展具、商品等物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触摸、污损、毁坏展品、展具等行为。如造成损坏,一律照价赔偿,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行为人或监护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剧院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含电子烟及类似产品)和使用明火。
(七)禁止音响外放、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等影响其他观众参观的行为。
(八)未经允许,禁止进行讲学、表演、采访、商业性拍摄、自媒体直播、录制等非参观活动。
(九)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剧院内消防设施、器材。
(十)如遇特殊活动或突发事件,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疏散。
(十一)参观剧院展览时,请您同时遵守以下观展须知:
1.在展厅参观时,请注意自身、他人及展品安全。
2.遵从剧院采取的必要的展厅限流措施,有序排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维护安静有序的文明观展环境。
3.展厅内请勿使用充电宝充电。
4.禁止携带食品、饮料、饮用水等进入展厅。
5.展厅内禁止翻越围杆、触摸、污损、毁坏展品及展具,设备设施等。如造成损坏,一律照价赔偿。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行为人或监护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6.禁止随意触碰、挪动和损坏展厅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7.新闻记者若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展厅进行采访、拍摄和拍照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手续并登记申请。
8.未经允许,不得进行临摹、写生、非合作性质的商业研学、讲解等行为。
9.未经允许,禁止携带高精度扫描设备等信息采集设备进入展厅。
*如有个别收费特展,将会在展厅和微信平台的展览介绍页面注明,观众可购票观展。
四、特别提示
(一)违反本参观须知的,剧院安保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责令停止参观或要求离场。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行为人或监护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未尽事宜参照本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家大剧院本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四)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公共区域摆放位置:
1.北门会客厅入口
2.歌剧院B1层环廊
3.歌剧院1层环廊西侧
4.歌剧院3层环廊东侧
5.歌剧院4层环廊西侧
6.音乐厅1层入口
7.戏剧场1层入口
8.小剧场入口
五、国家大剧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